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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介绍
  1991年3月6日,在常州市人大十届四次会议上,丁学南、陈鸣雷等2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成立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”的议案,市人大常委会十分
重视,建议市政府交由市公安局牵头办理,市府相关部门依法制定了《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》等规章...>>详细
基金捐赠账号
名称: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
帐号:13154000000054613
开户行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常州钟楼支行
接受捐赠电话:0519-86630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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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制度

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

Source:   Publisher:admin   Published:2012-11-22

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

  l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政管理的政策法令及财务制度,收进捐款后,一律颁给捐款单位或个人荣誉证书和文件。

  2、将募集到的捐赠资金在银行开立帐户,现金及时存入银行。

  3、经理事会决策,在捐赠资金中,按人民银行规定一定的比例用于购买债券、股票以利基金增值,不得参与炒买炒卖股票,不得直接投资办经济实体。

  4、基金会一切收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,对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和烈士家属的慰问费用由会长审批,日常办公费用由会长或秘书长审批,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。

  5、基金会的开支从严掌握,并做到手续齐全,帐目清楚。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,以及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一次.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收支情况。

  6、基金会的奖励资金用以基金利息为主,确因奖励对象过多,数额较大,需动用本金的,经理事会讨论决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日

版权所有:常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 后台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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